举 报 须 知
 
  一、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中心受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问题和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二、受理信访举报的权限
  受理信访举报问题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于哪一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由哪一级组织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对不属于组织部门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举报注意事项
  1、反映问题时,举报人应据实说明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具体情节、相关证人、证物及相关证人的联系方式等。
  2、举报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3、举报人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并详细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受理部门联系。对匿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不予受理。
 
 
 欢迎您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中心反映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您的举报及举报内容保密。
 填写举报信息前,请仔细阅读《举报须知》。
举报人姓名  * 性别 男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E-mail 身份证号
被举报人姓名  * 性别 男  
单位及职务  *
举报内容
验证码           *
  注:有*标记的是必填项。